自贸区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稳步推进


  国务院上月发布的《关于印发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方案的通知》明确,将在上海和福建两个自贸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统筹研究推进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记者日前从上海海关获悉,自去年底开展“货物状态分类监管”非保物流模式试点以来,总体运行平稳、安全可控。7家试点企业累计运作554票,货值共9500万元。

  据悉,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口岸监管部门根据保税货物、非保税货物、口岸货物等三类不同货物状态,进行分类监管,提高通关速度,降低监管风险。

  上海海关方面介绍称,上海自贸区成立后,部分自贸区企业在拓展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利用两种资源的相关业务时,提出开展非保税货物入区仓储、集拼业务的需求。非保税货物自境内区外运入自贸区内,进行仓储或与区内保税货物集拼,最终运回境内区外。

  “简单来说,如果一件境外的商品运往国内销售,想要节约成本而采购了国内的包装盒,比较理想的方式就是能在自贸区内的仓库里将处于保税状态的商品和非保税状态的包装盒进行组装,然后一同出区进行销售。”一位业内人士解释称,然而受原先监管模式限制,仓库必须一隔二,分别用来存放保税货物与非保税货物,“这种模式下,即使一类货物爆仓,也无法存放到隔壁仓库,企业只能想办法借用第三个仓库进行组装,由此增加了包括仓库租金、自有仓库与外借仓库之间的物流支出以及人员等在内的不少成本支出。”

  不仅如此,按现行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相关管理办法,境内区外货物入区需按出口货物办理报关手续,签发出口退税联予以退税,对已征收的国内税(主要是增值税)部分或全部退还;当其返回境内区外时,需要按进口货物办理报关手续,并缴纳关税、增值税等税款。

  “按上述流程进行某一批非保税货物进、出区的操作时,企业须以该批货物的货值为完税价格,按相应税率缴纳关税和增值税。若只能退还部分或全部增值税,企业将付出关税和部分增值税作为额外的操作成本。”上海海关相关业务人员表示,当企业为开展分拨、配送业务而频繁进、出非保税货物时,也将会产生额外成本,“若要减轻企业负担,适应企业需求,就需要做出监管模式的改变和相关政策的突破。”#p#分页标题#e#

  据悉,上海海关自去年底出台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这一创新政策,试点实施“分账管理、标识区分、联网监管、实货管控、信息共享”的监管模式。

  位于洋山综保区内的上海元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是首批被纳入试点的企业之一。按照联网监管的管理办法,元初公司将仓库内的高清监控设备通过互联网的方式连接到了海关端口。同时,在海关指导下,元初公司还开发出全新的两仓辅助管理系统,可与海关相关系统衔接,传输保税和非保税货物的进出仓信息。

  “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让我们可以整合原本需要分别设立的两个仓库、两套管理系统、两套人员队伍,真正降低了通关仓储成本。”元初公司董事长黄影明表示,目前为止,该项目已操作货物进库126票,货值为2104万元;出库241票,货值为1718万元。

上海海关方面表示,通过货物状态分类监管的试点,试点企业可实现统一分拣、包装和客户交付。交付时间由72小时缩短为24小时,每月节约运输成本2万元。该模式有望帮助企业由单纯的物流中间方向分拨及贸易结算中心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