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高速路桥“高速”借壳上市
□ 本报记者 吴荣欣
“上市对山东路桥来说,是个浴火重生的过程。”
山东路桥2003年划转到山东高速集团。2012年,山东路桥意欲借助股市平台规范管理、实施资本运作,实现做大做强的目标。由于达不到IPO的条件,山东路桥选择了走借壳上市之路。
随着上交所和深交所主板退市制度发布实施,部分*ST股票要留在A股市场,重组成为惟一的选择。山东路桥选择了*ST丹化这个壳。*ST丹化早在2010年4月就已完成破产重组,没有负债和或有负债,除账面现金外没有任何业务,不必进行合并商誉确认,是“净壳”,且人员负担轻,重组带过来的只有一个人。由于选壳准确,从
山东路桥董事会秘书张虹说,重组过程中,他们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存量股转让互为条件,即存量股不转让,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生效,确保重组的主导地位。同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存量股转让两个协议都关联至证监会批文下发,两个协议一起生效;存量股转让的价格采取协商定价和市场化价格孰低原则,哪个低按哪个来;原大股东持有的股份质押给山东高速集团,这些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了国有资产在整个重组过程中的风险。
重组完成后,根据山东路桥财务快报,公司2012年完成收入65.52亿元,利润2.31亿元,每股收益0.3227元。每股收益增幅达49800%,暂居沪深两市第一。
张虹表示,山东路桥借壳上市,无论对企业,还是对中小投资者来说,都有积极的意义。对中小投资者而言,摆脱了股票退市的风险,最大限度挽回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谈起成功借壳上市的经验,王胥认为,除了良好的业绩,最重要的是要守法经营,按规章制度办事。重组上市过程中,山东路桥曾经在一个月之内开出了38份守法证明。如果不是在经营管理尤其是社保、税务等方面严守法律,不可能那么快开出证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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