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行业整顿被指标准老化


  四部委的一纸“限期淘汰超标电动车”的通知,让业界“如临大敌”。
  近日,国家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委联合下文,要求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
  国内300余电动车企业老板、多家省市电动车协会领导5月28日齐聚无锡,就此召开行业应对会。
  与会业内人士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按四部委联合要求整改,一大批中小电动自行车企业将面临“生死劫”。

现存电动车80%不达标

  “原来我店里每天能卖掉十多辆电动车,现在买车的人明显减少了。”北京石景山区一位销售电动车多年的经销商告诉本报记者,“淘汰令”如果实施,对电动车的销量将产生很大影响。
  本报记者发现,在一些专卖店里摆放的电动车中,摩托式电动车占大部分。上述经销商告诉记者,摩托式电动车因为速度更快,跑得更远,更受消费者青睐。
  根据四部委发文要求,电动车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标准生产,不得生产超出这个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1999年颁布实施的这一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不小于25公里,并且有骑行功能。
  根据四部委的要求,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的电动车属于“超标”车,将限期淘汰。
  电动自行车是我国发展最快的新兴产业之一,资料显示,目前国内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1.2亿辆,成为除自行车之外的最大民生交通工具。
  但在现存电动自行车中,不符合四部委标准的比例高达80%。
  “眼下可能会对众多企业造成冲击。”业内人士分析,随着新政策的实施,电动车行业将面临洗牌,有超过80%的中小生产商面临着转型、改制甚至破产的风险,特别是行业内那些不规范、规模小,被称为“螺丝钉”的企业将被淘汰。
  “眼下对大的电动车企业的影响有限,”某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胡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即使按标准划入电摩行业,我们公司仍然有资质,不管是技术还是投资额的要求都没问题。但对中小电动车企业就不一样了,可能有一半以上的企业要死掉。”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新政策不仅仅对电动车行业本身产生影响,以电动车为主要运输工具的快递企业的配送成本也将翻倍。
  由于电动自行车方便快捷、成本低廉,其已成为快递企业主要的运输工具。京东商城董事局主席刘强东表示,对电动自行车的限制将使其公司运营成本猛增40%。
  这次四部委发文旧话重提,要求严格按照1999年颁布的“老标准”进行整治,电动车生产企业有不同的意见。
  “核心的问题在于现行的国标。”胡刚认为,现在执行的电动自行车标准还是12年前制定的,当时的情况跟现在比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电动自行车作为电子类的消费品,其标准应该与时俱进,适用市场的变化。”
  据了解,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标准比欧美国家都低。如欧洲电动自行车时速标准是25公里、美国是31公里、日本是24公里。
  “目前标准的最大分歧在速度和重量。”中国自行车协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之所以新国标至今没有产生,缘于管理部门、企业和消费者的意见分歧过大,时速和重量仍然是最敏感的话题。
  中国自行车协会建议:“适当地提高最高车速,适度地放宽重量,同时在标准修订中考虑更加重视安全指标,进一步提高产品安全性能,以获得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以及消费群体对我们产品的认知度。”
  去年,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电动自行车分标委会召开了三次大的标准征求意见会议,分别征求各省市行业协会、生产企业、政府管理部门、各地消费者协会等方面的意见,与汽车工业协会摩托车分会和摩托车分标委进行了沟通,但由于各方对相关技术指标意见不统一,至今没有进展。#p#分页标题#e#

部委下文前未征求行业协会意见

  2010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而根据工信部规定,获得摩托车牌照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2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得低于1亿元;注册资本不得低于8000万元。
  由于“这直接牵涉到2000余家自行车整车生产企业的发展,超过500万就业工人将面临失业”,这一标准刚一推出,立即遭到电动自行车行业的抵制。最后,有关部门不得不宣布涉及电动自行车部分内容暂缓实施。
  而这次新政同样在电动自行车行业中引起巨大震动。
  中国自行车协会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该协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相关部门在下发文件前,并没有征求行业协会的意见。”
  “其实,下令淘汰超标电动车对于大型车企和整个行业来说是一件好事。”胡刚认为,出台这样的规定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通过提高生产准入标准,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为企业创造一个良性、有序的竞争环境。
  据了解,四部委并没有对“淘汰令”规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只是强调,要结合本地实际,提请各地政府设定“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限,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并“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
  中国自行车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实际上,这次四部委文件发布之前,浙江、天津、江苏、上海等省市已经有了具体的规定,包括产品的目录准入和上牌备案等。各地的规定和实施细则是有差异的,其中也包括对产品速度、重量等指标的要求。
  “这次四部委文件的出台,使标准修订变得更加紧迫。我们一直期盼和争取能够尽快出台一个有利于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新的国家标准,要做的工作很多,难度也很大。”上述中国自行车协会有关负责人说。
  记者从中国自行车协会了解到,电动自行车主要产销省市的具体规范管理办法近期将会先后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