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旧时家族乡社民俗之家庭篇


家族是亘古不变的血缘亲情话题,乡社是长期存在的社会组织形式,家庭、家教、亲属、乡邻是人们天天面对的事情,其内容庞杂,讲究繁多,不论是沿袭习俗还是遵规循约,都是为了维系人际关系、协调社会秩序、稳定生活环境、争取更好发展。乡风里俗良莠不齐,并且相互影响,但摒恶扬善是不变的规律,社会因而趋向更加文明、更加和谐。

第一节  家庭

20世纪50年代之前,受生产工具简单、生产力水平低下等因素的影响,人多力量大,人们推崇大家庭,崇尚四世同堂、五世其昌。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累世同居历来为封建政府旌表内容之一,大家庭的年纪最长者,还会受皇封,享有六品、七品、八品等官阶的政治待遇。四五代人聚居一起,有些家庭的成员多达二三百人也不分家。清末至民国,大家庭多有堂号,如夏村的宝善堂、柳春堂等,峒岭的陆和堂、东德聚、西德聚等。富裕家庭多是把堂号刻成匾悬挂起来,交际中以堂号自称或被称,觉得有品位、上档次、显文雅。大家庭的堂号在分家之后,各小家都要传承沿用,后来就发展成为家族堂号。日子过得一般的人家,即使其家族有堂号也很少使用,外人多根据他家周围的自然实体、人工建筑等赋予称呼,如称台子上的、碾子前的、槐树底下的等。

●家庭主事

民国《牟平县志》卷3第46页载:“家政统由家长主持,以大家为贵,故凡五世同居者,类皆旌表其门;男女订婚,全听父母之命;男出妻、女改嫁,法虽不禁,而其事绝;凡养老送终继承,均为男子,女子不与焉;继子最重血统,若畜异姓子为子,则族人不许入谱。”

在乳山境内,家长俗称当家的,是家务诸事大权独揽的人。他要安排好全家人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等生活上的事;要安排好全家人的耕种修锄、收获贮藏等生产上的事;家族成员矛盾的解决、社会交往的人力物力的付出等。家有千口,主事一人。如果临事听从七言八语的,往往乱了套,是会误事、坏事的。19世纪末之前,大家庭的家长是世袭制,是长房长支(长子的长子)当家长。家长当到有了自己的孙子以后,就要交班给儿子,这样做是有好处的,能保证历任家长都在年富力强的时候履职。如果长子在外谋职或已卒亡,则由长孙担任家长,他的伯叔们绝对不能代替其位置。宗法制度下,如果长子过世,他的第一个儿子俗称承重孙,承重孙在爷爷和奶奶的后事料理上,是代表整个家族的主祭人。清末民初,境内的家庭趋于小型化,祖在祖为家长,父在父为家长,祖与父均不在,长子为家长。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动摇家长的权威,家长未批准的事,对内、对外都不生效。比如家长的叔叔把地卖了,卖地的契约称私契,没有法律效力。旧时法律维护家长的权力,是为了杜绝大家庭的财产流失,这是一种必要的保护措施。家庭内部的生活琐事,则由主妇管理,俗称内当家的。内当家由德高望重的婆婆担当,协助当家长的儿子或孙子勤俭持家,把缝补浆洗、推磨压碾等家务活儿安排好。婆婆对儿媳、孙媳有绝对的权威,特别是家庭财产管理方面,大家都得服从,不能“外面挣块板,家里丢扇门”,浪费的人俗称败家子,最受舆论指责。

●析炊立灶

析炊立灶,俗称分家。过去虽然崇尚大家庭,但人员过多不好管理,容易滋生好吃懒做、人浮于事等弊端,久而久之,就会出现家庭内部矛盾。当矛盾开始显现时,明智的家长一般会主动提出分家。分家也是人生的大事,程序、手续等方面是相当严格的。有三个人必须到场,一是请族中长辈做主持,二是请文化人做文书,三是请老娘舅做监督。没有老舅在场的分家不算数。旧时媳妇的家庭地位低,如果受到婆家人欺负时,老娘舅找上门来,婆家人就得马上反省,娘家兄弟特别是长兄,是姊妹权益的代言人,社会约定俗成地承认了老娘舅的这种地位,这是千百年来无数妇女用生命换来的。分家会议上,还要请一些其他的亲属在场,称中人或证人,即分家进行时的中间人,分家之后的证明人。家长提出财产分配、赡养与抚养、债务收取与偿还等方面的初步方案,征求全体家庭成员的意见,意见不一致时,中间人进行调解。世上虽然没有绝对的公平,但分家之事力求公平,这是分家之后亲人仍然能维系亲密关系的基础。实在难以决断的事物,就以抓阄为准,顺应天命。方案被各方接受后,文书当面把土地、房屋、财产、赡养费等,清清楚楚地写在分家单上(俗称分书或分单)。分书要用红纸书写,并一式多份,分成几家就得抄写同等的份数,各户各执一份。分书的书写格式大致如下:

兄弟(旧时是兄弟分家)某某、某某,志向各异,勤惰不一,防生嫌隙,几经商议,请到亲族,将祖上所积遗以及所置之房屋、土地、器具、钱财、山峦、树木等项搭配均分:(此处详列各户所分得的房屋、土地的方位所在及边旁四至,器具的名称和数量,钱财数目,赡养费交纳数量和时间等。)阄分之后,各立门户,彼此照单管业,永无争差,今立分单,各存一纸为据。随后是新分各户的户主、所有中人的签字画押。

然后按分书规定,把地契、房契等交割清楚。时代不同,分家的分法也有变化,比如祖屋的分配,民国之前,老祖屋的继承人是长子长孙,长嫡居住以显家庭次序分明。20世纪50年代之后,老祖居多是由最小的儿子居住,因父母多住在老祖居,小儿子结婚晚,随父母过。一家有多个儿子,长大一个,父母就为其盖一栋新房子,儿子在新房子里结婚,分家时就一便把这房子分给了他;小儿子因最后结婚,自然而然地就继承了老祖居。20世纪70年代后,没有房子很难娶到媳妇,儿子多的家庭,父母苦不堪言。

儿子们分家后,父母有三种生活方式,一是随,二是轮(方话发音林),三是蹲。随:选定一个儿子,住在这个儿子家里。老人不愿意离开老祖居,多是住在分得祖屋那个儿子的家中,其他儿子,要按分家时的约定,把粮草和衣物等及时送来。人民公社化时期,多是一年拨一定数量的工分给老人,工分涉及到粮草分配、年终现金分配等,所以,在老年人无病无灾、生活能自理的情况下,拨给了工分,其实就是尽到了经济上的赡养义务。轮:轮有两种,一种是只轮饭,老人有独立的住房,儿子们住得也不远,只是老人不能做饭了,轮流到儿子家吃饭,或者儿媳们前来送饭;另一种情况是老人无住房,儿子们要定期轮流地搬老人前去居住一个时期。蹲:父母有住房,身体也健康,自己能做饭,他们不随、不轮,仍然独立支门头过生活,子女们供给生活物资和日常花销。

●出继过继

过去讲究接续香火,所有家庭都得有传人。没有生育过的老人,要过继一个儿子,以完成传宗接代的心愿,这是一项良俗,可有效地杜绝老无所养情况的发生。无子老人,在亲族近支中的侄子辈中,选择其中的一个作为儿子。选择者叫过继,被选者叫出继;出继又叫出嗣,过继又叫过嗣。旧时这是族中的大事,必须举行仪式,进行公示,才能取得社会的认可。族长主持出继暨过继仪式,出继儿的生身父亲一定要到场,并郑重地在出继单、过嗣单上签字画押。

出继单书写格式:立出嗣单某某,长支无嗣,亲族公议,二支一子不当出嗣,以已某某为长支之嗣,昭穆小紊,伦次攸宜,某氏亦属情愿。自嗣之后,成家立业,仍遵嗣母。养老送终,务敦人伦,于身本支无千。此系情愿,永无后悔。(族长和亲邻的画押),立单日期。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过继单书写格式:立过嗣单人某某,年残力衰,乏嗣无后,内不能壮家,外不能庆友,况支人宗,万不可抱恨于身后。今经亲族公议,次支一子,不得山嗣,惟某某之子名分当嗣,身亦愿嗣,过房之后,家财产业,统归嗣子料理。养老送终,嗣子经营,别支不得差争。此系两家情愿,各无追悔。(族长和亲邻的画押)立单日期。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被过继的儿子享受与亲生儿子一样的继承权和赡养义务。如果继来之子在家不尽孝道,在外横行霸道,过继人有权提出逐继。解除过继关系,也要走一定的程序,以取得社会认可。把立继单时的族长、亲邻及继子之生父请来,商定逐继事宜。一般是过继人给出继人一些财产做为补偿,两家同意之后,把出继单、过继单当众焚毁。

●一支两祧

20世纪50年代前,父亲的老兄弟们如果没有分家,伯或叔没有生儿子者,当侄子的要像孝敬自己的父母一样,对其承担养老送终责任。父亲兄弟俩已分家,但两家只有一个儿子,且又不愿过继他人,可以一子兼祧,也称一支两祧,即两家各为这个儿子娶房媳妇,儿子两家轮流着住,两家媳妇所生的子女,各归各家。这是封建社会一夫多妻制背景下另类婚姻,以这种方法来实现父亲老兄弟俩都有后人的愿望。

从前对孝道的要求很严格,不孝之人在社会上寸步难行,不孝敬伯和叔,也是大不孝。(辛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