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首起涉黑恶案件开庭审理


       原标题:我市首起涉黑恶案件开庭审理

  10月19日,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首起涉黑恶案件在市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高某某涉嫌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王某涉嫌犯寻衅滋事罪。

  该案由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担任审判长,与刑事审判团队两名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依法审理,市检察院检察长等4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2名被告人及其2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机关干警及被告人家属等40余人参加了庭审旁听。案件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通过山东法院庭审直播网进行了网络直播。

  10月18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合议庭召集了有公诉人、辩护人参加的庭前会议,认真了解了案件相关情况。为保障庭审顺利进行,市法院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周密的庭审及安保预案,并积极向威海中院和市委政法委、扫黑办汇报案件情况,争取多方支持。同时,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案件旁听,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协调下,市电业局、卫计局、电视台等相关部门分别派出应急供电车、救护车及相关新闻记者、医务和电力保障人员配合庭审保障工作。

  下一步,合议庭将在认真合议研究的基础上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