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湖南省机构改革方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湖南省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省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方案》要求,深化机构改革,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为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对应党中央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调整优化了省级党政机构和职能。建立健全和优化省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新组建或调整优化了省监察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省委审计委员会、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委财经委员会、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省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省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省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省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新组建了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医疗保障局、省林业局;重新组建了省司法厅;优化了省审计厅职责。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

与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有:省委办公厅、省委政法委员会、省委政策研究室、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统计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信访局。

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有:省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省委老干部局、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作为省委工作机关;省委机要局作为省委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省广播电视局、省体育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政府研究室、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作为省政府工作部门;省政务管理服务局、省能源局、省监狱管理局、省文物局、省中医药管理局作为省政府部门管理机构。

根据《方案》,本轮机构改革后,湖南省本级共设置党政机构60个。党委机构17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5个,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规格为副厅级)1个。政府机构43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3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3个(副厅级机构2个),部门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厅级)6个。

《方案》同时要求,要深化省人大、政协机构改革,组建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深化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市县机构改革;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

根据部署,湖南省级机构改革将在今年底前基本落实到位,全省各级机构改革任务将于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抓机构改革举措落地作为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进度,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严禁突击提拔干部,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改革方向不偏离、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中共湖南省委机构设置表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

—办公厅

—组织部

—宣传部

—统一战线工作部

—政法委员会

—政策研究室

—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设在省司法厅)

—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设在政法委员会)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财经委员会办公室

(设在政策研究室)

—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设在省审计厅)

—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由教育工作委员会承担职责)

—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在省农业农村厅)

—台湾工作办公室

—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老干部局

说明:

湖南省委设置纪检监察机关1个,计入机构限额的工作机关15个(设在相关部门或由相关部门承担职责的省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不计入机构限额)。其中,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办公厅挂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省国家保密局)、省档案局牌子;组织部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省公务员局牌子;宣传部挂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省电影局牌子;统一战线工作部挂省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挂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挂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台湾工作办公室挂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教育工作委员会与省教育厅合署办公,不计入机构限额。

此外,设置省委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1个。机要局由办公厅管理,挂省国家密码管理局牌子,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要局。

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

组成部门

— 办公厅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厅

— 科学技术厅

— 工业和信息化厅

—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公安厅

— 民政厅

— 司法厅

— 财政厅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自然资源厅

— 生态环境厅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交通运输厅

— 水利厅

— 农业农村厅

— 商务厅

— 文化和旅游厅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审计厅

— 退役军人事务厅

— 应急管理厅

直属特设机构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直属机构

— 林业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广播电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机关事务管理局

— 研究室

—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人民防空办公室

— 信访局

— 扶贫开发办公室

—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医疗保障局

说明:

湖南省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7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3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3个。办公厅挂参事室牌子;工业和信息化厅挂国防科技工业局牌子;商务厅挂口岸办公室牌子;应急管理厅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知识产权局牌子。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医疗保障局机构规格为副厅级。

此外,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其中,政务管理服务局由办公厅管理;能源局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监狱管理局由司法厅管理;文物局由文化和旅游厅管理;中医药管理局由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记者 唐婷 周帙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