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江苏省级机构改革这样改



  《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我省迅速组织实施省级机构改革。

  根据《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我省对应党中央和国务院机构改革,调整优化相应机构和职能,包括建立健全和优化省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加强省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新组建机构和优化部分机构职责、不再设立部分机构;优化、组建、调整与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因地制宜设置机构。

  机构改革后,我省将一共设置60个省级党政机构,其中16个党委机构,44个政府机构。12月底,省级机构改革将基本完成。

  新组建机构(16个) 重新组建机构(6个)保留机构38个(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