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机构改革|全国已有超三分之二省份省级机构改革方案获批


 

  省级机构改革方案获批的省份再增三省份。

  据四川在线消息,10月24日上午,四川省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批复的《四川省机构改革方案》上来。讨论修改《关于〈四川省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为全省机构改革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会议强调,涉及机构变动、职责调整的省级部门要坚决服从大局,机构调整、职责划转、干部安排、集中办公、新部门挂牌、人员转隶、下属单位划转等工作在2018年年底前基本落实到位;全省机构改革2019年3月底前按中央要求如期完成。

  上述四川官方媒体的报道证实,《四川省机构改革方案》已获党中央、国务院批复。

  同日,江西媒体“江西政读”微信公众号披露,日前,中央正式批复了江西省机构改革方案,这也标志着江西省机构改革已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改革后,江西省委、省政府机构共计60个,其中省委机构17个,省政府机构43个。本轮改革中,新组建和职责有重大调整的有24个。

  同样在24日,“广西新闻频道”微信公众号消息透露,日前,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标志着广西机构改革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24日,自治区党委召开全区机构改革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强调,按照中央要求,今年年底前,自治区机构改革要基本落实到位;市县机构改革方案要在12月底前报自治区党委审批,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至此,全国至少已有海南、福建、山东、江苏、广东、湖南、辽宁、云南、浙江、吉林、黑龙江、宁夏、山西、安徽、北京、河北、河南、甘肃、重庆、四川、江西、广西22个省份省级机构改革方案获批的信息由当地官方媒体公布。

  也就是说,在全国31个省份中,已有超三分之二省份的省级机构改革方案获批。

  根据中共中央2018年3月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报党中央审批,在2018年年底前机构调整基本到位。省以下党政机构改革,由省级党委统一领导,在2018年年底前报党中央备案。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其中,在全国率先启动省级党政机构改革的海南省已于“十一”长假后基本完成改革工作。(澎湃新闻记者 岳怀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