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网民反映母猪养殖户补贴发放等问题获省委书记回应


 


  【网民留言】
  亲爱的书记您好
    长乐市由吴贤德担任市委书记开始长乐地方基础建设就没有见到完工的,公共设施和环境也没有变好过,比如长乐市去机场的公路的一段百米路,在北山村那一段,修了一年多百米路现在还没完工,国家扶持养殖业的政策,比如每只母猪补贴多少之类的,吴贤德上任后养殖户就再也没收到这笔款了,不管是不是他贪污了,肯定能证明他管理不善,没有做市委书记的能力,作为长乐市民,恳求换个市委书记。这个城市人民一直很勤劳,人均收入也在福建排名前列,需要一个肯为长乐做事的好市委,还有松下港口建好后,就跟停着没动一样,附近土地一点点的被福清人买去,是不是还想把松下割出去给福清或者借口给平潭发展啊??吴贤德是跟长乐有仇的吗?内部停止建设,周围不断割卖,这样也算是有个漂亮的政绩吗???我们不能做卖家贼,长乐是我家,我哭着请求省委办公室所有工作人员救救长乐。
  答复意见:
  网民反映长乐市基础建设、母猪养殖户补贴和松下港建设等问题,长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即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核查,举一反三,完善工作细节,进一步推进全市各项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关于长乐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问题
  2010年4月份以来,长乐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新型临港工业城市、现代物流商贸城市、滨海休闲旅游城市、海西交通枢纽城市”的城市发展定位和“三城三群、生态链接、城乡一体、以港兴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城市空间布局和发展战略,持续推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2010年首次荣获福建省“县域科学发展十优县(市)”和“经济较发达县(市)”称号;2011年经济综合实力继续位居“全国百强县(市)”行列,在福建省“十强县(市)”中的排位比2010年上升一位,居第六位,再次荣获全省“县域科学发展十优县(市)”称号,工业产值将突破1000亿元。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我们坚持发展成果让群众共享,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3366元,居全省第4位,农民人均纯收入9967元,居全省第7位;今年,预计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6400元,同比增长13%,农民人均纯收入11660元,同比增长16.5%。
  二、关于基础设施建设有关问题
  对于网民反映的福建省省道峡漳线拓宽工程北山路段工期滞后的问题。该路建成投入使用10多年来已不适应发展需要, 2010年,长乐市委、市政府启动了峡漳线拓宽改造工程,工程总长25.465公里,总投资2.7亿元,目前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80%。峡漳线北山路段拓宽工程于2011年上半年启动建设,由于北山环岛附近路段是节点工程,位于居民区,同时该路段地下管线分属长乐驻军、水务公司、供电公司等多个单位,并且部分管线搬迁会影响居民生产生活,工作量及工程量极大,目前,经多方协调,主车道已全面通车,全线有望在年底前基本竣工。
  三、关于养猪户补贴发放有关问题
  长乐市农业部门于2011年8月26日收到福建省农业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能繁母猪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闽农牧[2011]323号)文件,即着手按文件要求走村入户对全市范围内能繁母猪的实际存栏量进行认真的摸底、核查,统计结果已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待批。一旦上级主管部门核准,长乐市农业、财政部门即按程序把此项补贴落实到户。
  关于网民反映该项补贴被停发的问题,与事实不符。
  四、关于松下港后续建设有关问题
  松下港建设是福建省和福州市的重点项目,已启动建设多年。1#、2#泊位于2007年、2008年建成投入使用后,长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港口的可持续开发建设,组织了专门力量大力推进,2010年建成了 0#泊位,3#、18#、19#、12#、13#泊位相继动建,目前进展顺利。长乐市还以松下港为依托,大力发展临港经济,先后引进了中储粮、省储粮、福州面粉厂、东方面粉厂、元成豆业、鑫海钢铁、雪人制冷及大唐风电等一批重点项目。目前,长乐市正根据福建省和福州市的部署要求,积极支持和融入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发建设,切实做好产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对接工作。
  关于网民反映的松下港建设缓慢以及把松下割让给福清或平潭的说法与事实不符。
  随着国务院《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全面实施,长乐市将紧紧围绕福建省委省政府和福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快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步伐,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宜商的滨海生态城市。在这个过程中,长乐市将进一步加强与媒体、群众的沟通工作,及时通报发展建设的最新动态,并做好释疑解惑工作。欢迎媒体、群众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监督我们的工作,为长乐市的发展献言献策。(承办单位:长乐市农业局、公路局)

  【网民留言】
  福州很多拆迁安置房多年(11年)未办产权证,政府官员在其中搞私利,如福州市福飞路湖前井尾新村,肥了个别人,苦了拆迁的老百姓,希望在百忙中过问。
  答复意见:
  经查,鼓楼区福飞南路173号湖前井尾新村1#-8#楼系1996年鼓楼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主要为福飞南路和内河改造的拆迁安置用房,由鼓楼区建设局下属单位福飞南路拓宽改造工程指挥部承建。 
  当初建设湖前井尾新村时共计8栋楼,其中6、7、8号楼建在福飞南路远期规划控制范围内,因此湖前井尾新村一直无法办理相关建审手续。2010年福飞南路再次拓宽改造时,6、7、8号楼已全部拆迁。所以由于湖前井尾新村1—5号楼未申请办理任何的建审手续,未批先建,而建成后未申请进行验收,未补办相关手续,因此无法提供经过审批的建设用地规划、小区总平面图规划、建筑图纸方案、建设工程规划等相关建审材料,造成1—5号楼至今未能办理“两权证”。
  根据福州市政府办公厅(2006)245号《关于协调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遗留问题第66次会议纪要》和福州市政府办公厅(2009)91号关于协调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遗留问题第76次例会纪要》的要求,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现场踏勘后,向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了《关于福飞南路173号湖前井尾新村消防安全检查情况的函》,建议先行为该新村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目前,鼓楼区建设局和福建省测绘院按照历史遗留项目和房屋现状进行测绘,将湖前井尾新村1—5号楼房屋面积测绘数据资料报送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已通过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的备案审核。
  为了尽快办理湖前井尾新村1--5号楼的产权证,鼓楼区建设局协调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产权预先登记手续。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根据榕政综(2006)39号文件精神,分别向福州市国土局、福州市规划局、福州市建委发函,征询土地审批及规费缴交、规划审批、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待相关部门回函提出意见后,由福州市政府“两权证”例会研究后形成纪要,按纪要精神办理相关手续。手续齐全后,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将按历史遗留问题尽快办理项目产权初始登记(总登记),之后拆迁户可持拆迁单位出具的办证材料办理个人产权证。
  已办理产权初始登记(总登记)的项目名称及楼号可在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网站(http://www.fzhouse.com.cn)查询。 (承办单位: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鼓楼区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