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保险业评出2011年十大新闻
本报讯【记者 姚慧】近日,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保险报》山东记者站共同评选出2011年度山东保险业十大新闻(以事件发生时间为序)。
1.山东组建省内首家全国性保险公司——泰山保险正式开业。泰山财产保险2011年1月18日在济南正式挂牌,注册资本20.3亿元,成为注册地在山东的首家保险法人机构,填补了山东省此项空白。
2.山东保险业服务半岛蓝色经济区。2011年2月18日,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项目推介暨签约仪式举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7市23个项目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总投资达2549.4亿元,标志着中国首个海洋经济区启动。山东省省长姜大明代表山东省政府与中国再保险集团、中国人保集团、中国人寿集团、华泰财险、泰康人寿、新华人寿等金融单位签订了《支持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为蓝色经济区发展提供服务。
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规范保险合同案件审理。2011年3月17日,在山东保监局与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的共同推动下,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两年的反复调研、征求意见,正式出台了《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该意见共涉及保险合同的成立生效、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等10项内容,共33条规定,基本涵盖了山东省保险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4.烟台、威海保险营销员评价系统上线。自2011年5月起,烟台保监分局对烟台、威海两地的保险营销员实行等级评价管理,标志着全国首家由地方监管部门开发的保险营销员评价管理信息系统正式启用。
5.山东启动“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试点工作”。2011年7月,经山东省政府同意,山东省金融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山东证监局、山东保监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意见》,确定在即墨市、滕州市、广饶县、寿光市、诸城市、沂水县、禹城市和邹平县8个县(市)开展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试点,推动县域金融创新发展。
6.山东太平洋产险快赔7·22特大交通事故1056万元。2011年7月22日,威海市交通运输集团客车行驶至京港澳高速公路信阳境内时,忽起火燃烧,造成41人死亡、6人受伤的特别重大事故。山东太平洋产险作为该客车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承保公司,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与交运集团和当地政府沟通,启动快速理赔程序,在事故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先行预付赔款500万元。鉴于事故损失惨重,被保险人在处理事故时资金压力较大,7月28日,将剩余760万元赔款一次性给付到位,共赔付1260万元,得到被保险人、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7.山东启动私家车交强险理赔效率通报机制。自2011年8月1日起,山东省正式启动交强险理赔服务质量通报机制,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每季度向社会公布各公司交强险私家车理赔服务质量测评结果,通过社会公众监督,促进保险公司改善理赔服务质量,解决车险“理赔难”问题。
8.“保险服务齐鲁行”记者采风活动启动。2011年10月31日-12月30日,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响应中宣部“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的号召,联合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共同举办了“保险服务齐鲁行”记者采风活动,邀请8家全国、省级新闻媒体深入到济南、东营、烟台、潍坊4个地市保险一线实地采风,充分挖掘保险业在服务社会经济、服务民生、提升服务水平方面的有效举措、先进典型,途经28个采访点,涉及险种18个、公司16家,共刊发稿件100余篇,是近年来山东保险业“刊稿数量最多,参与媒体最广、时间跨度最长、与媒体互动效果最好”的一次宣传活动。
9.山东“特殊群体”人身保险犹豫期延至30天。2011年11月14日,山东保监局出台《山东省人身保险机构客户咨询投诉处理工作指导意见》。按《保险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一年期及以上的人身保险后,犹豫期为10天,即签收保单之日起10日内可以全额免费退保。因为考虑到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更容易被误导,山东保监局在新规中指出,特殊群体购买一年期及以上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后,在签收保单之日起30日内,可以无条件全额免费退保,采取具体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进一步推动提升保险业服务水平。
10.山东保险业表彰十大保险明星,弘扬诚信、责任、合规精神。2011年底,山东保险业“十大保险明星” 、“保险之星”表彰典礼隆重举行,从全省25万保险从业者中脱颖而出的20名保险明星、100名保险之星受到表彰。省金融办副主任赵理尘、山东保监局局长任建国、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会长兼秘书长陈进军出席大会并为“双星”颁奖,在全行业弘扬诚信履约、爱岗敬业、拼搏奉献的职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