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拟建成海洋经济强市 构建一带一核两翼四湾


  福州新闻网讯 6日,福州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海上福州”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要全面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按照打造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战略部署,以提高海洋科技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深化榕台合作为重点,努力把福州建设成为福建省海洋科技研发创新中心和海洋新兴产业、涉海先进制造业、涉海服务业、涉海企业总部基地,在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建设中更好地发挥龙头引领作用。
  主要目标:力争将福州建成海洋经济强市
  福州作为海西省会中心城市,拥有占全市国土面积46.91%的海域面积、占全省1/4的海岸线和占全省1/3的海岛,海洋自然资源、产业资源、科技资源和文化资源丰富,对台区位优势突出,在全省海洋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位置、肩负重大责任。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的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省会中心城市的龙头引领作用,《意见》明确了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海上福州”建设的主要目标。
  力争到2015年,海洋经济规模明显扩大,海洋优势产业基本形成,海洋经济布局进一步优化,海洋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将福州建设成为两岸海洋经济深度合作的先行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的核心区、海洋自主研发和高端产业的集聚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示范区,海洋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3%,海洋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1∶47∶42,海洋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海洋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5%,形成2~3个海洋经济总量超500亿元的海洋经济强县(市)。
  力争到2020年,海洋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8%,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较大影响力、较强竞争力的海洋经济企业品牌和产业品牌,打造海洋经济品牌城市,力争将福州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国内一流的海洋经济强市,基本实现再造一个“海上福州”的战略构想。
  重点工作:构建“一带一核两翼四湾”
  《意见》提出,扎实推进“海上福州”建设的6项重点工作,包括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推进海洋经济开放合作、完善滨海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海洋文化建设和加强海洋生态保护。
  根据《意见》,我市将坚持陆海统筹、合理布局,科学有序推进海岸、海岛、近海、远海开发,着力构建“一带一核两翼四湾”的海洋开发新格局。 
  共建“一带”,即构建榕台海洋经济合作带。
  做强“一核”,即以马尾新城为核心,集中布局现代海洋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着力打造海洋高新技术研发区、蓝色总部基地、游艇码头等,形成闽江口高端产业集聚中心。
  提升“两翼”,包括以罗源湾、江阴两大港区为重点的南北两翼,北翼突出新型临港先进制造业发展和毗邻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南翼突出沿海产业集聚区与滨海新城建设。
  培育“四湾”(环罗源湾区域、闽江口区域、环福清湾区域、环兴化湾区域),依据海湾的不同特点,实施差异化发展。其中,环罗源湾区域包括罗源县鉴江井水到连江县黄岐半岛以北的沿湾地区,依托罗源湾港区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型临港产业密集区。闽江口区域包括北起黄岐半岛及定海湾,南至福清湾松下港以北的区域,以福州城区和闽江口内港区为依托,以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中心,形成富有潜力、充满活力的蓝色经济核心带动区。环福清湾区域包括北起松下,沿平潭屿头,顺海坛海峡到龙高半岛区域,以松下港区为依托,加快建设闽台蓝色经济高新产业园,打造闽台海洋经济合作新高地。环兴化湾区域包括从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南海乡沿兴化湾北岸至福清的新厝镇海域,以江阴深水港和保税物流园区为依托,形成产业集聚、优势突出的临港经济集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