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反腐倡廉实效维护党的纯洁性


   近年来,福建省厦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和惩治腐败的综合效用,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做党的纯洁性的坚决维护者。
    把宣传教育作为维护党的纯洁性的基础环节
    维护党的纯洁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基础。近年来,厦门市纪委、监察局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机关和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面向党内和社会的反腐倡廉教育合力。坚持以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为重点,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育内容。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福建精神”、“特区精神”,持续开展具有厦门特色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以陈嘉庚纪念馆“全国廉政教育基地”揭牌为契机,加强廉政教育阵地建设,进一步扩大廉政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探索开展针对群众的廉洁教育,与文化部门合作开辟廉洁文化建设文献借阅区,为全市开展廉洁文化教育提供丰富的文献资料。
    把监督检查作为维护党的纯洁性的重要措施
    纪检监察干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要进一步提高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努力维护党的纯洁性。近年来,厦门市纪委、监察局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确保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着重加强对国务院《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等一系列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经济区建设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保证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同时,围绕主题主线,开展重点项目督查调研,全面推行靠前审批、项目代办等制度,督促解决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重大建设项目的落实,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此外,厦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加强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及时了解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和落实,充分发挥党内民主的制约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淡泊名利、干净干事。
    把制度建设作为维护党的纯洁性的坚强保障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党的纯洁性的坚强保障。近年来,厦门市纪委、监察局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在相关领域出台和完善了一系列制度。在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方面,健全权力运行规则,完善监督制约制度,解决执法不规范或滥用自由裁量权问题;在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审批行为,先后出台了《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厦门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等,为防治腐败提供了制度支持和机制保障。
    把惩治腐败作为维护党的纯洁性的有效抓手
    惩治腐败是维护党的纯洁性的有效抓手,应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腐败分子彻底查处、严惩不贷。近年来,厦门市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案件,以及基层党员干部侵占挪用惠民资金、侵吞集体收益等案件。2011年,全市共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25件225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4件5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4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142.24万元。(厦门市纪委学习中心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