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民间机构呼吁建立精神病患者收治异议机制


  本报讯  (记者甘贝贝)日前,两个民间公益组织——“精神病与社会观察”与深圳衡平机构发布的《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认为,当前我国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的缺陷,不仅威胁到社会公共安全,也使得每一个人面临“被收治”的风险。两个组织呼吁建立有效的异议机制,推广法律代表制度。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9年年初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亿以上。另有研究数据显示,我国重性精神病患人数已超过1600万。

  《报告》指出,目前的精神病收治局面混乱的具体表现为:一方面,应当被收治的患者由于无力支付医疗费,得不到治疗,或被家人长期禁锢,或流落街头;另一方面,一些无病或无需强制收治的人,被与之有利益冲突的人送往精神病院。

  据了解,我国的精神卫生立法始于1985年,历时25年后,精神卫生法仍未出台。《报告》认为,当前我国精神病收治制度的缺陷是:强制收治没有门槛,强制收治没有程序规范,否认个人拒绝住院的权利,不经法定程序推定监护人,出院遵循“谁送来、谁接走”的规则,住院期间没有纠错机制,司法救济失灵,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低等。

  《报告》建议,通过渐进式的推进,为非自愿的精神病患者提供一套有效的异议机制。由民事法庭快速裁定和卫生主管部门处理投诉;设立常规性的个案司法审核制度,保证当事人的诉权得以完全实现。

  《报告》发布单位表示,已将此《报告》寄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为精神卫生立法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