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多措施确保患者医疗安全


  本报讯  (记者冯立中)安徽省卫生厅近日推出的《医院门诊管理暂行办法》,在门诊病历书写、专家门诊退出、实名制挂号就医等方面,推出了多项确保患者医疗安全的规定。该《办法》适用于全省二级以上医院。

  《办法》首次提出了一些门诊医疗安全管理上的新理念、新办法,如实行门诊首诊负责制,对疑难病例或复诊两次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组织会诊;门诊管理部门出具门诊病人医疗诊断证明应符合有关规定,经审核盖章后有效;门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门诊质量管理的监控范围,并和奖惩挂钩,逐步减少“天书病历”对医疗安全的影响;建立和实施专家门诊准入和退出制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不符合专家门诊要求的专家,将予以退出等。

  为了确保门诊医疗安全,安徽省还要求医院设立门诊管理部门,建立和完善门诊管理工作职责及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门诊服务布局、流程、标识、设施、设备;根据门诊就诊情况,合理安排出诊医务人员,确保门诊工作的安全正常运行;妥善协调、处理与门诊有关的医疗纠纷和投诉事件,化解矛盾,确保门诊医疗工作正常运转;协调、督促医院相关部门做好分诊导诊、院内感染控制、传染病预检、卫生健康宣传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