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框定28.78平方公里


    商务部新闻办公室8月22日下午发布消息称,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消息同时明确了上海自贸区的具体地理范围,并透露试验区方案所涉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述消息,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地理范围与此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上海调研时划定的范围一致,主要是目前上海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统管范围,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总面积为28.78平方公里。

    消息称,今年上半年,商务部、上海市人民政府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草案),上报国务院审批。

   试验区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投资管理模式创新、扩大服务业开放、加快转变贸易发展方式、深化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建立与试验区相适应的监管等制度环境等。

    7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该方案草案。商务部方面的消息表示,方案将在完成相关法律程序后公布。




    在8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务院决定的试验区域内暂停实施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等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

    上述会议消息称此举为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探索负面清单管理,创新对外开放模式。

    接近上海官方的人士称,目前上海方面已经在积极准备试验区挂牌的事宜,有望在今年10月正式挂牌。

    外界普遍认为,上海自贸试验区将是新一届政府推动改革的重要抓手,未来在此基础上形成改革的共识,将会成为“开放促进改革”的重要内涵。而参与方案研究的学者则称,高层对试验区的一个定位是在未来被打造成为亚太运营中心,因此在投资和金融领域必将提供制度性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