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出台措施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


新华社北京7月28日电(记者 安蓓)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措施,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的措施——

一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抓紧精简合并投资项目报建审批,各地各部门要逐项梳理核查已报审的民间投资项目,限时办结。

二是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中国制造2025”、现代农业、企业技改等重点项目。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理回报机制,鼓励民间资本采取多种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

三是完善民营企业信用评级制度,优化授信管理,丰富循环贷款等金融产品,严禁金融机构贷款附加条件。鼓励各地设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等,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加强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四是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各地要严格兑现合法合规的政策承诺,对拒不履行承诺、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要依法依规追责。

“这些措施主要是针对当前民间投资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利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副司长韩志峰说。

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约为60%,创造了80%左右的社会就业,堪称增强经济内生动力的“发动机”。今年以来,我国投资结构持续优化,制造业投资、民间投资增速回升。上半年,民间投资同比增长7.2%,增速比1至5月份提高0.4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提高4.4个百分点。

但与此同时,民间投资仍然面临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提升、“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务失信行为仍然存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参与规模有待扩大、融资难融资贵、工业民间投资增速较慢等问题。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今年上半年工业民间投资增长5.1%,增速比1至5月份提高0.8个百分点,但仍慢于整体民间投资增速。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李毅中说,当前一些民间投资支持政策仍处于“悬空”“梗阻”状态,建议相关部门在制定细则、办法、方案时不要打折,不要拖延推诿,同时要全面清理修订不合时宜的法规制度,避免出现“制度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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